2014 年8 月12 日發改委發佈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的通知》,主要變化有: 1)2014 年9 月1 日起,保持增量氣門站價格不變,非居民用存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提高0.4 元/方(+21%),化肥用氣調價措施暫緩出台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不作調整。我們測算全國天然氣平均門站價上調約0.25 元/方。
2)落實放開進口液化天然氣(LNG)氣源價格和頁岩氣、煤層氣、煤制氣出廠價格政策,明確市場定價的原則。2013 年方案規定“需要進入管道混合輸送並一起銷售的,執行統一門站價格”,此次方案修訂為:供需雙方可區分氣源單獨簽訂購銷和運輸合同,氣源和出廠價格由市場決定,管道運輸價格按有關規定執行。
3)要求各地強化需求側管理,鼓勵在終端消費環節推行非居民用氣季節性差價、可中斷氣價政策;從緊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;要根據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指導意見,抓緊建立健全階梯價格制度。
天然氣生產和進口企業每年3 月底前要將上年液化天然氣(LNG)、頁岩氣、煤層氣、煤制氣生產和進口數量,與用戶簽訂的購銷合同,以及實際銷售氣量和價格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(價格司)。
我們之前的預期為7 月存量氣價格上調0.3 元/方,此次氣價上調幅度超預期,印證政府資源品價格改革決心,預計2015 年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的目標大概率可以實現。2013 年6 月28 日發改委公告推出天然氣定價新方案,自2013 年7 月1 日起上調全國非民用氣門站價格0.26 元/方(+15%),經測算,其中存量氣價格上調0.18 元/方(+11%),增量氣價格上調1.06 元/方(+63%),增量氣與存量氣差價為0.88 元/方,發改委同時提出存量氣價格分步調整,力爭“十二五”末調整到位,此次9 月1日存量氣提價是2013 年方案的落實,調價後增量氣和存量氣價差縮小為0.48 元/方,我們預計2015 年存量氣調價幅度為0.5 元/方左右。
本次調價直接利好石化雙雄,預計此次調價增厚2014 年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EPS 分別為0.04 元和0.01 元。我們估計2014 年非居民用氣存量氣為1120 億方,增量氣為260 億方,非居民用氣全國佔比為76%。明確進口LNG、頁岩氣、煤層氣和煤制氣的市場化定價原則,有利於中石油進口氣進一步減虧,繼續推動頁岩氣等非常規氣的勘探開發。2013 年中石油銷售73 億方進口LNG,平均每方虧損2.8 元,這意味著進口LNG 每減虧0.3 元/方,中石油全年EPS 可提升0.01 元。